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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健康心”先心病患儿救助活动—先天性心脏病

时间:2023-11-09 浏览量: 作者:图雅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健康内蒙古行动,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内蒙古“健康心”先心病患儿救助活动6月28日在鄂尔多斯启动,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先心病)患儿实施了救助,现继续开展救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救助对象

1.鄂托克前旗户籍的0—18周岁(含)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2.患儿或患儿监护人属于城乡低保、特困、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患儿进行救助(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进行救助)。

02 资助标准

报销形式由自治区红十字会使用专项资金提供救助,标准为据实救助,上限为2万元(分为两种情况: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部分、无医疗保险以上限为标准)。

03 救助时间及流程

7月28日-12月15日期间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在出院后的1个月内向当地旗县红十字会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家长可自行选择医院完成患儿的手术治疗(已做手术和准备手术),将相关材料和自费部分费用票据提供当地红十字会,逐级审核报送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救助费用将直接拨付至患儿监护人。

04 申报材料

1.联系患儿户口所在地区县级红十字会,填写《内蒙古“健康心”先心病患儿救助申请表》。

2.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患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3.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材料:

患儿或患儿监护人属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纳入检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旗县级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需具体写明申请人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中哪类情况)。

4.手术证明材料:住院结算票据原件、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

以上资料齐全后提交至患儿户口所在地区县级红十字会。

05 咨询方式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西街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红十字会业务室

0477—7628958 / 0477—762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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