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红十字会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会议
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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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翠兰
4月23日,旗红十字会召开第12次集中学习会议。会议由旗红十字会副会长呼日乐珠拉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旗委十届7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第一章、《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24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的通知》等内容,并对红十字会核心业务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党员干部要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原原本本学,做到学深学细;要联系红十字工作实际学,做到学用结合;要以案明纪,做到学以严纪。二是要充分利用“5•8人道公益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健康防病、防灾减灾、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方面的知识,既要提高广大群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认识,也要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完成好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落实落细各项目标任务,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